与法同行网
网站首页 法治视频法界动态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以案说法普法之声 成为会员
法治环境消费维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案件追踪群众来信法治建设法治观察监督与法法治访谈法治时空民生聚焦律师释法法治民生法治前沿法制经纬深度观察法治文化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与法同行网 > 以案说法 > “先用后付”真的香?这些法律风险要注意

“先用后付”真的香?这些法律风险要注意

来源:中国青年网 | 时间:2025-04-20 16:11:35 | 点击:1062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龚勇超 张天舒

近年来,多元化平台经济消费模式层出不穷,其中,“先用后付”凭借灵活、便捷的特点,在电商平台迅速普及。当前,国内多家电商平台都陆续推出了“先用后付”服务。“先用后付”在为消费者提供试用体验、减少资金占用等利好的同时,也存在诸多潜在的消费风险。

对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梳理形成电商平台“先用后付”快问快答,带您一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问:什么是“先用后付”?

答:“先用后付”是指满足特定条件的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时可“0元下单”试用,待确认接受商品时再支付款项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先用后付”不是免费购物。“先用后付”是电商平台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为消费者赋予一定的信用额度。消费者在购物时,先使用信用额度进行虚拟付款,无需预先占用资金,即商家宣称的“0元下单”,但后续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际付款。

问:消费者使用“先用后付”容易忽视哪些风险?

答:主要存在三点风险:

一是透支风险。“先用后付”与“花呗”“白条”等金融产品类似,消费者“0元下单”无需预先占用资金,存在冲动消费的诱因。

二是违约风险。消费者使用“先用后付”所发生的违约行为多体现为逾期付款。部分电商平台在“先用后付”协议中约定,违约方逾期付款的,除需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等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费用。违约方并非只需支付商品价款即可,消费者常常忽视逾期付款违约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三是降“信”风险。“先用后付”与消费者个人信用评估结果挂钩,消费者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或退货处理,可能会受到诸如降低信用分数、限制账号功能等信用惩戒,或将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但消费者往往忽视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信用负面评价,尤其在小额、零散、日常购物的“先用后付”当中,待事后信用受损才追悔莫及。

问:“先用后付”签约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消费者基于自愿选择开通“先用后付”时,务必仔细阅读电商平台提供的“先用后付”相关协议内容,重点关注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规则、扣款规则、逾期付款责任、授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同步开通第三方信用服务等。如果消费者对协议内容存在疑虑或异议,可以联系平台要求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平台未针对格式条款向消费者尽到提示和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消费者不受到格式条款的约束和限制。

问:不想使用“先用后付”却误点开通怎么办?

答:《条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当前,部分电商平台通过设置默认支付方式、弱化购物车按钮、浏览商品自动跳转、免输支付密码等技术手段,使消费者在不知情、非自愿的前提下开通“先用后付”,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之嫌。消费者有权关闭“先用后付”。平台不应采取诸如隐藏关闭选项、填写调查问卷、增加人工审核等干扰关闭操作的方式,排除、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关闭“先用后付”的权利。

电商平台应在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前提下,合理引导消费者使用“先用后付”购物,保障宣传推广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不得含有虚假性、误导性、欺骗性内容。坚决杜绝“先用后付”的“一步式”开通和“多步式”关闭等滥用技术手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不断健全平台的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利的维权渠道。

问:不喜欢“先用后付”的商品,可以退货吗?

答:《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遵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通过“先用后付”购买的商品,除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均可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需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退货。如果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确认收货也未退货,则视为同意购买并支付价款。如果消费者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造成退货的商品不完好,影响二次销售,可能导致退货失败。

责任编辑:李婧怡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车企成造谣“重灾区”,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4起涉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近年来,部分网民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或发泄情绪,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涉企谣言,车企成造谣“重灾区”。一些人编造“汽车撞死维修工烧死外国人

妻子产后抑郁自缢离世,丈夫签下承诺书赔偿岳父母30万元,仅支付20万元并不告知妻子安葬地点,岳父母两度起诉女婿

来源:法治日报      妻子产后抑郁自缢离世,丈夫签下承诺书赔偿岳父母30万元,仅支付20万元并不告知妻子安葬地点 岳父母两度起诉女婿  据媒体8月15日报道,2021年8月,黄小宁(化名)因产后抑

湖北郧西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城关镇“乡村排污乱象”相关问题,连夜整改

来源|郧西在线、央视财经      央视新闻《财经调查》8月9日报道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乡村排污相关乱象。有养猪场环保设施弄虚作假,仅靠土层自然渗漏偷排粪污,导致紧邻排污点位的连片农田土壤发黑变质、完全丧失耕种

奶奶宠爱晚辈,签赠与房屋产权份额协议还备注“不可撤销”,事后反悔,祖孙三代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当遵守协议,二审改判|朝闻法治

来源|法治日报      奶奶宠爱晚辈,签赠与协议还备注“不可撤销”,事后反悔,祖孙三代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当遵守赠与协议,二审改判 8月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近期审结的一起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

一对暧昧男女在朋友家幽会后醉驾坠河身亡,3天后遗体被发现!女方家属将驾车人及朋友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

      近日,上海闵行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对男女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离开途中坠河,双双身亡事后,由于存在醉驾行为女方家属将驾车人以及朋友一同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     

针对团播违规PK刺激打赏、不当玩法诱导打赏、场景内容低俗不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1840余个违规网络团播账号被处置 法治日报

来源|新华社      近期,中央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团播违规PK刺激打赏、不当玩法诱导打赏、场景内容低俗不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加强团播内容管理,依

老人在两年内写下9份遗嘱,内容前后反复矛盾,四子各执一纸争房产,法院:全部认定无效,涉案房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来源:法治日报      老人在两年内写下9份遗嘱,内容前后反复矛盾,四子各执一纸争房产,法院:全部认定无效,涉案房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北京市第二中

妻子半夜突然发现丈夫手机亮屏,近6万元瞬间被盗……

与法同行网( 来源|央视网、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深夜手机自己“动”了? 银行卡里莫名就少了6万块! 这种电影里才有的剧情, 现实中真有人遇上了 ……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公布一批新

内蒙古警方通报“16岁高中生被刺死案”

与法同行网(来源|央广网、平安乌拉特前旗)7月22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编辑|刘一鸣

“不配合就拘留”?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浙江公安“你涉嫌诈骗 拒不配合将予以拘留!”  一通网络视频里的恐吓话术 令11岁女孩小周陷入骗局 在骗子远程操控下 险些掏空家中账户资金图片由AI生成7

2025
04/20
16:11
浏览量: 1062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辽宁葫芦岛车管所  这样的车辆如何通过外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李某在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购买二手车出现大架号被更改至无法过户

辽宁葫芦岛车管所 这样的车辆如何通过外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李某在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购买二手车出现大架号被更改至无法过户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中国法学会
  • 中国行为法学会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光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警察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中国老区网
  • 求是网
  • 每日新闻网
  • 中国新闻网
  • 中经在线
  • 经济与法
  • 中云经视
  • 健康中国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5号楼10层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与法同行网)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202602477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116号
    “先用后付”真的香?这些法律风险要注意https://www.yftxw.cn/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与法同行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