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网
网站首页 法治视频法界动态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以案说法普法之声 成为会员
法治环境消费维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案件追踪群众来信法治建设法治观察监督与法法治访谈法治时空民生聚焦律师释法法治民生法治前沿法制经纬深度观察法治文化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与法同行网 > 以案说法 > 路面存坑酿单方身亡事故 家属索赔近150万 法院划定主次责任

路面存坑酿单方身亡事故 家属索赔近150万 法院划定主次责任

来源:与法同行网 | 时间:2026-07-17 11:54:47 | 点击:4290

来源:与法同行网  文:杨爱群

      2025年7月4日晚间9时许,江苏镇江61岁女子李某独自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行经当地工业园区公交站附近县道非机动车道时,车辆碾过路面坑洼后失控,径直撞上路边行道树,李某摔倒水沟内,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1.jpg

事发非机动车道存在宽20cm、深5cm坑洼,形成通行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确认,事故系车辆行经坑洼失衡引发,无其他车辆碰撞痕迹。经现场勘查,事发非机动车道内存在一处宽20厘米、深约5厘米的水泥破损坑洼,事发路段虽配有路灯,但夜间照明亮度不足,进一步放大了路面缺陷带来的通行风险。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认为道路养护单位长期未修补坑洼、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道路养护缺陷与李某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遂将该道路养护单位诉至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494410元,索赔金额近150万元。

      庭审中,道路养护单位答辩称,单位已履行日常巡查养护义务,微小路面破损无法做到即时清零;事故成因不能完全排除李某操作不当、车辆制动故障等因素,死者自身违法骑行才是事故主因,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同时家属事发后放弃尸体解剖,无法通过尸检排除死者突发疾病等生理诱因,客观上造成举证存在瑕疵 。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7.jpg

法院综合鉴定结论与双方过错,划分主次责任比例

      法院经全面审理,客观划分双方过错程度与事故因果作用力:

其一,道路管养单位存在法定管理过错。案涉坑洼尺寸已超出普通路面微小破损范畴,会直接干扰非机动车平稳通行,属于明确道路安全隐患。养护单位无法举证坑洼系短时间突发、来不及处置,也未在隐患路段摆放警示标牌,未依法履行道路清理、防护、警示、维修的安全保障义务,路面缺陷是诱发事故的外部次要条件。

其二,死者李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系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质,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夜间行经照明不足路段时,未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未尽到安全驾驶、谨慎避让的法定义务。路面坑洼属于静止客观隐患,具备安全驾驶资质、规范操作的驾驶人完全可提前避让,李某多项交通违法叠加,是车辆失控撞树的直接诱因。

其二,死者李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系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质,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夜间行经照明不足路段时,未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未尽到安全驾驶、谨慎避让的法定义务。路面坑洼属于静止客观隐患,具备安全驾驶资质、规范操作的驾驶人完全可提前避让,李某多项交通违法叠加,是车辆失控撞树的直接诱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8.jpg

民法典道路侵权普法宣传图

法治警示

本案清晰厘清道路管理方与通行群众的双向法律义务,具备双重普法意义:

      对于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公共道路的日常巡查、破损维修、隐患警示是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不能以“巡查过、人手不足”为由免除管护责任,路面微小破损长期放任不管,一旦引发人身损害,必将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倒逼路政、养护单位常态化排查路面安全隐患。

对于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骑行、持证上路是基础法律底线。夜间、照明不佳路段更需减速观察,不能将自身出行安全完全寄托于道路环境。即便道路存在瑕疵,驾驶人无证、超速、观察不周等重大违规行为,仍会被认定为事故主要过错,自身需承担绝大部分损害后果。

      同时本案也提示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需全面完整,涉及人身死亡类案件,无正当理由放弃尸检等关键鉴定,将自行承担举证不足带来的不利诉讼后果。

编辑:施顺厂                                                                                                                                                                                                                                                                                                        

【作者:杨爱群】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车企成造谣“重灾区”,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4起涉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近年来,部分网民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或发泄情绪,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涉企谣言,车企成造谣“重灾区”。一些人编造“汽车撞死维修工烧死外国人

妻子产后抑郁自缢离世,丈夫签下承诺书赔偿岳父母30万元,仅支付20万元并不告知妻子安葬地点,岳父母两度起诉女婿

来源:法治日报      妻子产后抑郁自缢离世,丈夫签下承诺书赔偿岳父母30万元,仅支付20万元并不告知妻子安葬地点 岳父母两度起诉女婿  据媒体8月15日报道,2021年8月,黄小宁(化名)因产后抑

湖北郧西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城关镇“乡村排污乱象”相关问题,连夜整改

来源|郧西在线、央视财经      央视新闻《财经调查》8月9日报道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乡村排污相关乱象。有养猪场环保设施弄虚作假,仅靠土层自然渗漏偷排粪污,导致紧邻排污点位的连片农田土壤发黑变质、完全丧失耕种

奶奶宠爱晚辈,签赠与房屋产权份额协议还备注“不可撤销”,事后反悔,祖孙三代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当遵守协议,二审改判|朝闻法治

来源|法治日报      奶奶宠爱晚辈,签赠与协议还备注“不可撤销”,事后反悔,祖孙三代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当遵守赠与协议,二审改判 8月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近期审结的一起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

一对暧昧男女在朋友家幽会后醉驾坠河身亡,3天后遗体被发现!女方家属将驾车人及朋友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

      近日,上海闵行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对男女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离开途中坠河,双双身亡事后,由于存在醉驾行为女方家属将驾车人以及朋友一同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     

针对团播违规PK刺激打赏、不当玩法诱导打赏、场景内容低俗不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1840余个违规网络团播账号被处置 法治日报

来源|新华社      近期,中央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团播违规PK刺激打赏、不当玩法诱导打赏、场景内容低俗不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加强团播内容管理,依

老人在两年内写下9份遗嘱,内容前后反复矛盾,四子各执一纸争房产,法院:全部认定无效,涉案房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来源:法治日报      老人在两年内写下9份遗嘱,内容前后反复矛盾,四子各执一纸争房产,法院:全部认定无效,涉案房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北京市第二中

妻子半夜突然发现丈夫手机亮屏,近6万元瞬间被盗……

与法同行网( 来源|央视网、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深夜手机自己“动”了? 银行卡里莫名就少了6万块! 这种电影里才有的剧情, 现实中真有人遇上了 ……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公布一批新

内蒙古警方通报“16岁高中生被刺死案”

与法同行网(来源|央广网、平安乌拉特前旗)7月22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编辑|刘一鸣

“不配合就拘留”?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浙江公安“你涉嫌诈骗 拒不配合将予以拘留!”  一通网络视频里的恐吓话术 令11岁女孩小周陷入骗局 在骗子远程操控下 险些掏空家中账户资金图片由AI生成7

2026
07/17
11:54
杨爱群
浏览量: 4290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辽宁葫芦岛车管所  这样的车辆如何通过外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李某在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购买二手车出现大架号被更改至无法过户

辽宁葫芦岛车管所 这样的车辆如何通过外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李某在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购买二手车出现大架号被更改至无法过户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中国法学会
  • 中国行为法学会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光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警察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中国老区网
  • 求是网
  • 每日新闻网
  • 中国新闻网
  • 中经在线
  • 经济与法
  • 中云经视
  • 健康中国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5号楼10层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与法同行网)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202602477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116号
    路面存坑酿单方身亡事故 家属索赔近150万 法院划定主次责任https://www.yftxw.cn/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与法同行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